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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内容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2700.0万元 | 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 | 招标单位 | 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项目业主名称 | 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资金来源(预算总金额、预算 内资金、 预算外资金、 自筹 资金) | 财政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名称 | 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受理登记时间 | 2022-06-02 00:00:00.0 |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明发改审批[2022]13号 |
招标人 |
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项目业主 |
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czgc202206-039 |
标段划分 |
两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gc202206-039 |
建设地点 |
明光市境内 |
建设规模 |
新建 1 座 350t/d 中型垃圾转运站及 1 座50t/d 渗滤液处理站,总占地面积为8260.04 平方米。 |
合同估算价 |
约2700 万元 |
计划工期 |
一标段: (1)合同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 (2)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成果确定后30 日内出具全套施工图纸。 (3)施工周期:施工图确认之日起90日内施工完毕。 二标段: 供货期:不高于60日历天 |
招标范围 |
新建 1 座 350t/d 中型垃圾转运站及 1 座50t/d 渗滤液处理站,总占地面积为8260.04 平方米。 |
项目类别 |
工程建设 |
其他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一标段: (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建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二标段: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一标段: (1)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3)施工技术负责人:环保中级及以上职称。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5、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多标段投标 |
共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标段为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
其他要求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2 年 6 月 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 8 时 30 分。 |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6月2 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22日8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2年6月22日8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仓路 98 号明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第四开标室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
保证金收取 |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一标段: ①户 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市支行 账 号******0400******0047; ②户 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账 号:************; 二标段: ①户 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市支行 账 号:******0400******0069; ②户 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账 号:************;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 标段”投标保证金。 |
电子保函递交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可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
备注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2、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其他说明 |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CFCA客服****** 、******(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钉钉直播二维码投标人自行加入观看直播,二维码在挂网附件中。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1.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2、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 |
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招标人地址 |
明光市龙山路202号龙山大厦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军 |
招标人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千城大厦7楼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
朱莉 |
代理机构电话 |
****** |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明发改审批[2022]13号 |
招标人 |
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项目业主 |
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czgc202206-039 |
标段划分 |
两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gc202206-039 |
建设地点 |
明光市境内 |
建设规模 |
新建 1 座 350t/d 中型垃圾转运站及 1 座50t/d 渗滤液处理站,总占地面积为8260.04 平方米。 |
合同估算价 |
约2700 万元 |
计划工期 |
一标段: (1)合同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 (2)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成果确定后30 日内出具全套施工图纸。 (3)施工周期:施工图确认之日起90日内施工完毕。 二标段: 供货期:不高于60日历天 |
招标范围 |
新建 1 座 350t/d 中型垃圾转运站及 1 座50t/d 渗滤液处理站,总占地面积为8260.04 平方米。 |
项目类别 |
工程建设 |
其他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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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一标段: (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建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二标段: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一标段: (1)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3)施工技术负责人:环保中级及以上职称。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5、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多标段投标 |
共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标段为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
其他要求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2 年 6 月 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 8 时 30 分。 |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6月2 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22日8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2年6月22日8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仓路 98 号明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第四开标室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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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收取 |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一标段: ①户 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市支行 账 号******0400******0047; ②户 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账 号:************; 二标段: ①户 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市支行 账 号:******0400******0069; ②户 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账 号:************;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 标段”投标保证金。 |
电子保函递交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可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
备注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2、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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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CFCA客服****** 、******(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钉钉直播二维码投标人自行加入观看直播,二维码在挂网附件中。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1.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2、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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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招标人地址 |
明光市龙山路202号龙山大厦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军 |
招标人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千城大厦7楼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
朱莉 |
代理机构电话 |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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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zgc202206-039-02Z01 |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 | 点击下载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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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zgc202206-039-01Z01 | 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 点击下载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gc202206-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10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修改为:本项目一标段技术标为暗标评审,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技术标按零分处理。
澄清答疑一:异议事项1:招标文件标段二评审办法中资信标评审设置不合理,影响投标人正确响应招标文件。 异议事项2:招标文件标段二技术指标设置要求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对其他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异议事项3:招标文件标段二3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技术参数设置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供应商与潜在供应商。异议事项4:招标文件中关于自动分配系统功能要求的技术要求不合理,存在将产品指向特定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依据和理由:异议事项1:招标文件标段二评审办法中资信标评审设置不合理,影响投标人正确响应招标文件。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P48资信标评审中关于设备要求的评审如下: 根据该要求,垃圾转运车、垃圾压缩设备、中央控制系统、渗滤液处理设备4项为同一品牌的得10分,但并未明确通过何种证明材料来证明该四项设备属于同一品牌,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承诺函,还是可以证明属于同一品牌的其他证明文件,因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唯一依据为投标文件,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这就导致可能部分投标人为获取中标,而购买其他厂家的产品,通过贴牌的手段将其作为投标人自身的设备来应标,从而谋取中标。侵害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异议事项2:招标文件标段二技术指标设置要求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对其他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标段二技术参数指标中多处要求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具体内容如下:首先,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属于增设投标人义务,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未给与供应商准备检测报告的必要时间。 开标时间如此紧凑,未给各供应商足够的时间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来制作检测报告,且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也并非国标检测项的技术要求,只有部分供应商对此作了专项检测。或者部分供应商作了相应的检测报告,但可能所拥有的检测报告上并未带有CMA标识,因此如要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保证不被扣分,则需要重新制作检测报告。从申请检测到处检测报告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显然要求在开标时提供该要求的检测报告时间不足。第二、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只是表明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成果及司法鉴定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仲裁机构采信的依据。但本项目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数据是为证明数据的真实性,并不是将其作为一种法律依据的凭证。且如投标人中标后还需进行设备交付及验收合格。且未标注CMA标识,不代表报告不真实,因此要求报告上必须带有CMA属于增设投标人以为,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相关供应商。第三、对于检测机构来说,其检测的依据都是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如垃圾站都依据的是垃圾转运站相关标准,其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建议删掉“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标识”。异议事项3:招标文件标段二3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技术参数设置具有倾向性与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供应商与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标段二3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部分技术参数如下:其中接近角/离去角,以前前悬/后悬的设置不合理.对于转运站而言,其在转运站的设计中是根据车辆道路要求及车辆限值进行设计的。若车辆的少许偏差就会影响垃圾站的对接使用的话,明显是不合理的。且接近角/离去角是体现车辆通过性的一个参数,一般来说接近角/离去角越大,车辆的通过性越好。而前悬/后悬分别表示车辆前轮胎中心到最前端的距离,车辆后轮胎中心到最后端的距离, 是车辆通过性的重要指标。前悬/后悬大,导致接近角/离去角小,车辆经过坡道台阶,在离开障碍物(如小丘、沟洼地等)时容易发生碰撞,同时还将因转弯角度过大易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等隐患。招标文件不仅将接近角 /离去角设置为越小越好,前悬/后悬设置为越大越好,并将其作为★参数,明显违反技术原理,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没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存在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情形,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建议将★去掉。并修改该两项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异议事项4:招标文件中关于自动分配系统功能要求的技术要求不合理,存在将产品指向特定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标段二中关于自动分配系统功能的要求如下: 第一、自动分配系统功能的主要作用是对来卸料车辆到指定卸料口的调度,因各生产厂家因设计理念的不同,对该功能实现的方式也各不相同。且经过大量的市场调研,绝大部分设备厂家对收集车的调度功能集成于交通指挥系统当中,更方便检修与维护。而将此功能独立出来除了增加维护成本与检修难度以及增加设备的故障率外,并无任何实际意义。货物的采购应该与时俱进,使用的技术应当是现主流厂家使用的技术应当是现主流厂家所使用的技术功能,才能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的质量。因此应允许其他厂家使用集成度更高、使用更便捷的系统参与到本项目的公平竞争中来。 第二、因该系统并不属于国家强制检测项目,且此系统也并非垃圾转运站的核心设备,所以除事先已知该技术要求的投标人外,大部分投标人并不会针对此项做单独的检测报告。本项将证明材料仅限制为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而排斥了现场实物图片等证明材料的形式,明显是通过结合该技术要求来限制其他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将本项目技术要求指向了特定供应商,为该供应商中标保驾护航,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导致财政资金的浪费。 建议删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回复:1.招标文件标段二技术参数指标中多处要求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本条修改为: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标识;如检测报告没有CMA标识,须提供CMA相关证明;
2.★接近角/离去角,★前悬/后悬,删除“★”,技术参数要求不变;
3.其余技术参数均系满足招标人招标需求设置,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情况,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澄清答疑二:一、质疑事项:关于本次招标文件第48-49页的二标段资信标评审有关内容对资质要求指向或限定特定供应商,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不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 1、设备要求 : “其中垃圾转运车、垃圾压缩设备、中央控制系统、渗滤液处理 设备有两项同一品牌得 5 分,有三项同一品牌得 8 分,有 4 项 同一品牌得 10 分。” 2、企业实力: “投标人具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得 2 分,具 有垃圾渗滤液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依据和理由:本次招标文件设定潜在投标人垃圾转运车、垃圾压缩设备、中央控制系统、渗滤液处理为同一品牌作为加分项,同时具备生活垃圾转运站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垃圾渗滤液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作为加分项,对应本项目招投标既不能更好保障产品质量也不能作为企业实力参考标准,全国同时满足此两项条件的竖直站生产厂家屈指可数,限定了大部分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修改建议: 1、设备要求 : “其中垃圾转运车、垃圾压缩设备、中央控制系统、渗滤液处理 设备有两项同一品牌得 5 分,有三项同一品牌得 8 分,有 4 项 同一品牌得 10 分。” 此条删除。 2、企业实力: “投标人具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得 2 分,具 有垃圾渗滤液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修改 为:“投标人或授权企业具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得 2 分,投标人或授权企业具有垃圾渗滤液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回复:本项目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技术参数均系满足招标人招标需求设置,经调研市场满足三家及以上,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情况,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澄清答疑三:1、车辆技术参数要求中“外形尺寸(长×宽×高):8800×2500×3120(mm)±100(参考尺寸)”,参考尺寸是指需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尺寸范围,还是提供不在此范围内的尺寸也属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技术标评审中“技术参数要求:加★参数必须完全响应,压头水平行程须满足四个工位使用,完全响应的得 10 分,有一项未响应的本项不得分”。一般参数未响应是否也是本项不得分?
回复:加★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参与技术部分的评分,未加★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不参与技术评分;车辆须跟设备相匹配,满足项目使用需要,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视为响应。
澄清答疑四:一、质疑事项1:对招标文件P49页,资信标评审中第6项设备要求“其中垃圾转运车、垃圾压缩设备、中央控制系统、渗滤液处理设备有两项同一品牌得5分,有三项同一品牌得8分,有4项同一品牌得10分。”该项评分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我们很理解招标方的担忧,若这几项设备分属不同厂家,对今后的维护保养将会造成一定影响。但招标文件要求以上四项为同一品牌才能得满分。众所周知,在一个企业内有可能会存在不止一个品牌的产品。若按此进行评分,将会对部分具有以上四种设备的厂家不利,存在区别对待供应商的嫌疑。 质疑事项2:对招标文件P49页,技术标评审中要求“技术参数加★参数必须完全响应,压头水平行程须满足四个工位使用,完全响应的得10分,有一项未响应的本项不得分。”该项要求对非★参数未明确,存在歧义。 事实依据:该条款未对非★参数进行要求,若非★参数有不满足项,是否扣分?请明确。 质疑事项3:对招标文件P87页,车辆技术参数要求“外形尺寸(长×宽×高:8800×2500×3120(mm)±100(参考尺寸)”该项存在参数设置不合理,所设范围小,排斥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 招标车辆为专用车辆,其上装为非标设备,每个制造商使用的上装及底盘不一样,会存在车辆的外形尺寸等参数有差别。而招标车辆所设定的车辆外形尺寸为8800×2500×3120(mm)±100(参考尺寸),其偏差范围很小,由此会有大量潜在供应商排斥在外。况且本次投标车辆均为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内产品,其车辆各项参数都是在国家相关法规标准之内。对转运站而言,其在转运站的设计中是根据车辆道路要求及车辆限值进行设计的。若车辆的少许偏差就会影响垃圾站的对接使用,明显是不合理的。存在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依据和理由: 三、质疑事项内容 质疑事项1:对招标文件P49页,资信标评审中第6项设备要求“其中垃圾转运车、垃圾压缩设备、中央控制系统、渗滤液处理设备有两项同一品牌得5分,有三项同一品牌得8分,有4项同一品牌得10分。”该项评分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我们很理解招标方的担忧,若这几项设备分属不同厂家,对今后的维护保养将会造成一定影响。但招标文件要求以上四项为同一品牌才能得满分。众所周知,在一个企业内有可能会存在不止一个品牌的产品。若按此进行评分,将会对部分具有以上四种设备的厂家不利,存在区别对待供应商的嫌疑。 质疑事项2:对招标文件P49页,技术标评审中要求“技术参数加★参数必须完全响应,压头水平行程须满足四个工位使用,完全响应的得10分,有一项未响应的本项不得分。”该项要求对非★参数未明确,存在歧义。 事实依据:该条款未对非★参数进行要求,若非★参数有不满足项,是否扣分?请明确。 质疑事项3:对招标文件P87页,车辆技术参数要求“外形尺寸(长×宽×高:8800×2500×3120(mm)±100(参考尺寸)”该项存在参数设置不合理,所设范围小,排斥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 招标车辆为专用车辆,其上装为非标设备,每个制造商使用的上装及底盘不一样,会存在车辆的外形尺寸等参数有差别。而招标车辆所设定的车辆外形尺寸为8800×2500×3120(mm)±100(参考尺寸),其偏差范围很小,由此会有大量潜在供应商排斥在外。况且本次投标车辆均为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内产品,其车辆各项参数都是在国家相关法规标准之内。对转运站而言,其在转运站的设计中是根据车辆道路要求及车辆限值进行设计的。若车辆的少许偏差就会影响垃圾站的对接使用,明显是不合理的。存在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四、法律依据:: 以上条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规定: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请求 请求:在保证采购人的实际使用要求下,让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要求。 建议修改为:1. 资信标评审中第6项设备要求“其中垃圾转运车、垃圾压缩设备、中央控制系统、渗滤液处理设备有两项同一厂家生产的得5分,有三项同一厂家生产的得8分,有4项同一厂家生产的得10分。” 2. 技术标评审中要求“技术参数加★参数必须完全响应,压头水平行程须满足四个工位使用,完全响应的得10分,有一项★参数未响应的本项不得分。” 3. 车辆技术参数要求“外形尺寸(长×宽×高:≤9200×2550×3300(mm)(参考尺寸)” 。
回复:本项目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技术参数均系满足招标人招标需求设置,经调研市场满足三家及以上,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情况,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澄清答疑五:异议事项1:招标项目第二标段适用法律错误,通过适用招标投标法规避政府采购。 异议事项2:本项目标段二技术标评审设置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及排斥潜在供应商。
依据和理由1.事实依据: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标段为明光市生活垃圾中型转运站设备采购及安装。从整本招标文件可知,一标段为工程施工建设项目,二标段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项目一标段为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招标投标法符合法律规定。但本项目二标段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并不属于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何为“不可分割”与“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实践经验,“不可分割”是指离开了建筑物或构筑物主体就无法实现其使用价值的货物,如钢筋、水泥、门窗等,“基本功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达到能够投入使用的基础条件,不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的附加功能。如本项目一标段竣工验收后即代表基本功能已经实现,不能将该主体工程用于垃圾中转等为实现该附加功能的货物作为工程的基本功能对待。因此本项目标段二并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从本项目招标文件可知,本项目采购人为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可见本项目标段二为国家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类项目,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理应适用政府采购法,针对标段二单独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招标文件。而不是将一标段的工程施工建设与二标段的政府采购货物结合到一起统一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而规避政府采购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依据和理由2.事实依据:招标文件P49标段二技术标评审中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本项目技术参数多达几百条,而★参数有十几项,而技术参数只要求★完全响应得10分,而一条不满足即本项全部不得分,根据该评审标准,整个技术标评审部分,只有★参数为评审项,其他项不参与技术标评审,那设置其他几百项技术参数的意义在哪里?是否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只要★参数满足即可,其他项全部不满足也完全不影响中标,此种设置明显是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的技术参数与评标办法,如果不是事先就清楚该项目标段二的技术参数而提前根据要求制作相应的检测报告,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完全根据某一厂家的技术参数而设置的本项目的技术要求。通过此种设置来限制其他优秀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且★参数设置毫无合理性,标段二采购的设备有10几种,而★参数却单单挑选了垃圾压实器、、卸料溜槽及箱体翻转系统及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三种设备中的几条。 众所周知,垃圾压实器及卸料溜槽及箱体翻转系统为非标产品,不同供应商因其设计结构及制造工艺的不同,都存在一定的差别。但只要可满足整体需求即可,并不代表着★参数一项不满足,或即使数据满足但供应商所拥有的检测报告中没有CMA标识就代表垃圾压实器及卸料溜槽及箱体翻转系统的功能不能实现,这种设置明显是在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投标,即使供应商参与投标,也因为此种不合理的要求而使其投标沦为“陪标”的境地,因此该设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而3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中将整备质量、额定载质量、接近角/离去角、前悬/后悬等设置为了★参数也明显不合理。车辆的此四个参数与车辆所使用的的底盘相关。而根据标段二的技术标评审办法车辆的底盘等并不属于评审因素的范围内,长宽高以及功率、总质量等都不属于评审因素,那么与底盘相关的参数,是出于何种理由将其设为★参数呢?该设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通过此种设置排斥其他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
回复:★整备质量、★额定载质量、★接近角/离去角、★前悬/后悬,删除“★”,技术参数要求不变。
其余技术参数均系满足招标人招标需求设置,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情况,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6月13日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明光市龙山路202号龙山大厦
联系方式:李军******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千城大厦7楼
联系方式:朱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莉
电 话:******